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456.众所周知,西奈山上所颁布的律法被写在两块石版上,其中一块关系到神,另一块关系到人;这两块石版在摩西手中是一块,其中关于神的内容在右边,关于人的内容在左边。因此,当它呈现在世人眼前时,两边的内容就会一起被看到。所以,一边能为另一边所见,就象耶和华与摩西交谈,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如我们所读到的那样。这样做是为了使如此联结的两块石版能代表神与人的结合,以及人与神的相互结合。为此,如此写就的律法被称为圣约和见证。圣约表示结合,见证表示照着约定生活。如此联结的这两块石版使我们得以看到爱神与爱邻的结合。第一块石版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这些事物居于主导地位:人当承认一位神,承认其人身的神性,圣言的神圣,要用从神发出的神圣事物来敬拜祂。这块石版包含这些事物,这一点从对十诫的解读(第五章)明显可知。第二块石版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它的头五条诫命涉及与被称为“工”的行为相关的所有事物,后两条诫命则涉及与意愿、因而与仁爱起源相关的所有事物。因为后两条诫命说“你不可贪恋”,当人不贪恋邻人的一切时,他就会希望邻人好。十诫既包含与爱神相关的所有事物,也包含与爱邻相关的所有事物,对此,参看329-331节;那里还说明,只有那些拥有仁爱之人才有这两块石版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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