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10.⒁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了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人在身体层面所行的一切都是从他的灵流入的。因为众所周知,嘴不会凭自己说话,而是心智的思维通过嘴说话;手不会凭自己活动,脚不会凭自己行走,而是心智的意愿通过它们如此行。由此可知,正是心智用嘴这个器官说话,也正是心智用身体器官行动。故显而易见,心智如何,嘴里的话语和身体的行为就如何。由此得出以下结论:心智通过其持续不断的流注指挥身体同步配合它的活动。因此,就内在而言,人体无非是有组织的心智外在形式,以执行灵魂的决定。上述内容是要说明为何在联结延伸到身体层面之前,心智或灵必须先如同在婚姻中那样联结;也就是说,为何当身体结婚时,灵也结婚;因此,夫妻二人在灵里彼此相爱,并由此在身体中彼此相爱。
我们现从这个观点来考虑婚姻。当婚姻之爱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两个人的心智时,它也会朝着婚姻联结并塑造他们的身体。因为如前所述,心智的形式就是身体的内在形式。唯一不同的是,身体的外在形式是有组织的,以便产生心智指挥身体内在形式所指向的结果。然而,由婚姻之爱所形成的心智,不仅从内扩散到全身所有部位,还从内存在于生殖器官,而生殖器官就位于自己在其它身体器官下面的特定区域。对那些通过婚姻之爱联结的人来说,其心智的形式就终止于这些器官。因此,其心智的情感和思维都指向那个区域。在这方面,由其它爱所产生的心智活动则不同,因为这些爱渗透不到这个区域。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婚姻之爱在夫妻的心智或灵中如何,在属于它的器官中内在就如何。不言而喻,婚礼后,灵的婚姻就变成身体的婚姻,因而是完整的。因此,婚姻若在灵里是贞洁的,并具有婚姻的圣洁,当完全实现于身体中时,同样是贞洁的;相反,若在灵里是不贞洁的,在身体中同样是不贞洁的。
194.(1)什么是属灵意义或灵义。灵义并不是当有人查考并解释圣言,以证实教会的某个信条时,从它的字义中闪耀出来的那层意义。这层意义可以被称为圣言的字面和教会意义。灵义在字义上并不明显;它从内层在字义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理解力的思维在眼睛里面,或爱之情感在脸上一样。主要是这层意义使得圣言不仅对人类来说,而且对天使来说都是属灵的;因此,圣言通过灵义与天堂相通。由于圣言内在是属灵的,所以它是由纯粹的对应关系写成的;凡以对应关系写成的东西都有最外在的意义,这最外在的意义是以像先知书、福音书和启示录那样的风格写成的。这种风格虽然表面看起来很普通,但里面却储存了神性智慧和一切天使智慧。至于什么是对应关系,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论述了天堂里面的一切和人里面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 87-102节);天堂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的对应关系(HH 102-115节);我将通过下面从圣言中所引用的例子来进一步解释对应关系(TCR 196-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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