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八)那结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由启示录中所提到的龙来表示
Faith55.前面说明,随着时间推移,每个教会都堕入两种普遍的邪恶宗教形式,一种来源于控制欲或统治之爱,一种来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在圣言中,“巴比伦”表示并描述了前一种,“非利士”表示并描述了后一种。由于启示录论述了基督教会的状态,尤其论述了它在末期的性质,所以那里从总体和细节上论述了这两种邪恶的宗教形式。其中17,18和19章描述了“巴比伦”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坐在朱红色兽上的大淫妇;12和13章描述了“非利士”所表示的那种宗教,该宗教就是那“龙”,以及从“从海中上来的兽”和“从地中上来的兽”。在此之前,人们不可能知道这种宗教由龙和他的两个兽来表示,因为圣言的灵义尚未打开,故启示录无法被人理解,尤其因为与仁分离之信的宗教形式在基督教界如此盛行,以至于没有人能看到这一点。每种邪恶的宗教都会弄瞎人们的双眼。
377.(3)唯独仁爱不产生善行,唯独信仰更不产生善行;而是仁爱和信仰一起产生善行。这是因为没有信仰的仁爱不是仁爱,没有仁爱的信仰不是信仰,如前所示(TCR 335-361节)。因此,仁爱不能独自存在,信仰也不能独自存在;不能说仁爱本身产生任何善行,或信仰本身产生任何善行。意愿和理解力也是如此。意愿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理解力也不能独自存在,因而不能产生任何东西;但一切产生都是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由意愿通过理解力实现的。这种相似性源于以下事实:意愿是仁爱的住所,理解力是信仰的住所。可以说,唯独信仰更不能产生善行,因为信仰是真理,它的功能是产生真理;这些真理光照仁爱及其实践。真理进行光照,主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在神里面而行的。(约翰福音3:21)
因此,当人照着真理做善行时,他就在光里做善行,也就是说,聪明和智慧地做它们。仁爱和信仰的结合就像丈夫和妻子的婚姻。一切属世的后代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丈夫和作为母亲的妻子而生的。同样,一切属灵的后代,即良善和真理的知识,都是由作为父亲的仁爱和作为母亲的信仰而生的。这清楚表明,属灵的家族是如何产生的。此外,在圣言中,在灵义上,“丈夫”和“父亲”表示仁之良善,“妻子”和“母亲”表示信之真理。这再次清楚表明,唯独仁爱或唯独信仰不能产生善行,就像唯独丈夫或唯独妻子不能生孩子一样。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并滋养它。因此,一个有仁爱,却没有信之真理的人,就像一个人深夜在园子里散步,从树上摘下果子,却不知道这果子是好是坏。由于信之真理不仅光照仁爱,还决定它的品质,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没有信之真理的仁爱就像没有果汁的水果,或像干瘪的无花果,或像榨过酒的葡萄。由于真理滋养信仰,如前所述,所以可推知,仁爱若没有信之真理,就无法获得营养,就像一个人若只吃烤面包,喝死水池中的污水,就无法从中获得营养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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