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806

IV.灵界中的英国人

IV.灵界中的英国人

806.人有两种思维状态,即外在的和内在的。在自然界,他处于外在状态,在灵界,则处于内在状态。这两种状态在善人里面构成一体,但在恶人里面则不然。在世上,人的内在性质很少表现出来,因为他从小就学会了道德和理性,而且喜欢这样表现。但在灵界,他的性质是显而易见的,因为那时人是一个灵,灵就是内在人。由于我被允许在灵界,在那里看到来自世界不同国家的人们的内在性质,所以我觉得有必要让人们知道这一点,因为这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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