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792.增补:灵界
《天堂与地狱》一书详细阐述了灵界,其中讲述了很多灵界的事;由于所有人死后都要进入那个世界,所以在此也描述了人的状态。谁不知道,或能知道,人死后还活着,因为他生来为人,被创造为神的形象,还因为主在圣言中教导了这一点?但他的生命是什么样,迄今尚不为人知。有人认为,届时他将是一个灵魂,而对于灵魂,只有以太或空气的概念,因而以为它就象人死时嘴里呼出的一口气,这气里面有他的活力。尽管如此,它却眼不能看,耳不能听,嘴不能说。然而死后,人仍是活生生的人,和从前一样,他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不在尘世;因为他能看、能听、能说;能走、能跑、能坐;躺卧、睡觉、醒来;也吃也喝;享受婚姻快乐,和在世时一模一样;总之,他方方面面都是一个人。由此清楚可知,死亡并非生命的灭亡,而是延续,它仅仅是一个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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