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信仰篇 #35

Faith35.之所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真实的基督教 #445

445.如果从本质上

445.如果从本质上考虑道德生活,可以看出,它是一种与人类律法和神性律法都一致的生活。因此,照着合而为一的这两种律法生活的人是真正的道德人,他的生活就是仁爱。任何人若愿意,都能通过外在的道德生活来理解仁爱的性质。如果外在的道德生活,就是诸如在世俗生活事务中的那种生活,转移或复制到内在人中,以至于在内在人的意愿和思维中,生活类似并符合外在人的行为,那么你就会看到在其真正形象中的仁爱,或说看到得到真正体现的仁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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