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8.由此可见,那些没有教义而阅读圣言的人,在一切真理上都处于模糊。他们的心智摇摆不定,容易出错,并向异端敞开;如果这些异端受到权威的青睐和支持,如果他们自己的名声没有受到威胁,那么他们就会热切地拥抱这些异端。对这些人来说,圣言就像没有光的灯台;他们似乎在阴影中看到很多东西,而事实上,他们几乎什么都没有看到,什么都不理解,因为教义是唯一的灯,或唯有教义光照人。我曾看到这些人被天使检查,结果发现,他们能从圣言中证实他们所喜欢的任何观点,尤其证实与他们自己的爱,或他们所结交之人的爱有关的任何观点。我还看到他们被剥去衣服,这是一个迹象,表明他们缺乏真理;因为在灵界,衣服就是真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