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227.通过教义,圣言不仅被理解,还赋予理解力光照,或说在理解力中发光,因为这时,它就像灯被点亮的灯台。因此,人在它里面看到的东西比以前看到的多,他也理解了以前不理解的东西。他要么忽略不看那些模糊和不一致的东西,要么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并解释它们,它们与教义和谐一致。基督教界的经验证明,人们根据教义来看待和解释圣言。所有新教徒都根据他们自己的教义来看待圣言,并相应地解释它;罗马天主教徒,甚至犹太人也都根据他们的教义来看待并解释圣言;因此,他们根据虚假的教义来看虚假,根据真实的教义来看真理。这一切清楚表明,真实的教义就像黑暗里的一盏灯,或路旁的路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