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Faith21.然而,因邻舍为自己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一回事,因自己向邻舍提供的良善或功用而爱邻舍是另一回事。前者甚至连恶人也能做到,而后者只有善人才能做到,因为善人出于良善而热爱良善,也就是说,他出于对功用的情感而热爱功用。主在马太福音(5:42–47)描述了两者之间的区别。许多人说:“我爱这个人,因为他爱我,并向我行善。”但仅仅因为这个原因而爱别人不是从内心深处来爱他,除非爱他的这个人拥有良善在自己里面,并出于这良善而爱别人的良善。在这种情况下,这个人就处于仁爱;而在另一种情况下,他仅处于友谊,这种友谊不是仁爱。一个人若出于仁爱而爱邻舍,就会与邻舍的良善结合,而不是与他这个人结合,除非并且只要他处于良善。这样一个人就是属灵的,他对邻舍的爱也是属灵的。然而,一个人若出于纯粹的友谊而爱邻舍,就会与他这个人结合,同时与他的邪恶结合。这样一个人死后很难与那个陷入邪恶的人分离;但前者能。仁通过信作出这种区分,这信就是真理;处于仁爱的人会通过真理仔细检查并看出当爱什么;他在热爱并利益他人时,会关注别人所行功用的品质。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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