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6.简要分析:当约翰看到“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时,“坐宝座的”(也就是主)向他说了这些话。(关于“新耶路撒冷”象征新教会,将在下一章解释。)至于为何在新教会信仰之教义的真理被揭示和接受之前,当今教会信仰之教义必须首先被揭露和拒绝,原因在于它们这是因为它们没有一点或在任何细节上是一致的,因为当今教会之教义建立在这样的信仰上:是否拥有教会的本质,在这样的信仰中是不可知的。教会的本质——将自身与一位上帝的信仰相结合的诸要素——是義、好行为、悔改、守神性之法的生活;由于这些与信仰一起影响并感动着人的意欲和思维,所以它们使人与主联合,主与人联合。因此,由于这些要素没有一个能迈入当今教会信仰的第一道门槛,也就是与称义的活动都无关,于是就不可能知道这种信到底在人的里面,抑或不在;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事物,或者仅仅是个概念。因为有人说,人在称义的活动中如同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就其接受而言,他既不能意欲,也不能思考,更不会合作;甚至不能在最小程度上使自己适合或适应(n.15c,d)。
因此,由于没有人能猜出,更不用说知道此信是否在他里面;因而它到底是绘画的一朵花,还是田野里的一朵花在他里面;或者是一只飞过他身边的鸟,还是在他里在已筑巢的鸟;人可以通过什么标志或迹象来知道呢?如果回答说,因着此信产生的義、好行为、悔改和守(神性之)法而知,当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这些事与信仰没有任何关系时,那就留给明事理的人们来决定,看看那些与信仰无关之事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信仰的标志。因为他们断言,他们的信仰既不需要上述事来被保守,也无需它们来保持(n.12m,n)。由上所述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当今教会信仰之中并没有任何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概念而已。既然如此,那么这样的信仰理所当然被拒绝;诚然,是它拒绝自己,因为当中没有任何值得被教会认可的东西。
464.⑴《奥斯堡信条》的学者们宣称,因着始祖的堕落,人全然败坏了,以致在关乎皈依与得救的属灵之事上,人天生就是瞎的,当传讲神的圣言时,他不理解,也没有能力理解,反而视之为愚昧;他从不凭自己靠近神,宁愿与神为敌,就这样一直等到听闻所传讲的圣言时他凭圣灵的大能、出于纯粹的恩典而发生转变,被赐予信仰,从而重生,成为新的,无需他自己这一方的任何合作(656页)。
⑵我们相信,在属灵和神性的事上,未重生之人的理解、心思和意愿凭他自己的属世能力,完全不能理解、相信、接受、思想、意愿、开始、完成、行动、运作或配合任何事。就良善而言,人已全然败坏和死亡,以致自堕落之后、重生之前,他藉以为神的恩典预备自己,或在赐予恩典时能把握住它,或使自己适应它,并凭自己能接受它的属灵能力荡然无存。他也无法凭自己的能力对自己的转变做出完全、甚至一星半点的贡献;或主动,或貌似主动行动、作工、配合;人只是罪的奴隶,受制于撒旦,受他们驱使。因此,其属世的自由意志因其败坏的能力和堕落的本性,只在那些不讨神喜悦、与祂作对的事上积极有为(656页)。
⑶在世俗和属世的事上,人都精明能干,但在关乎灵魂得救的属灵和神性之事上,就像木石,或像罗得之妻所化的盐柱,眼睛、嘴巴都不管用,浑然无觉(661页)。
⑷然而,人还是有运动或者支配外在肢体的能力,也有能力听福音,多少还能思考它,但私底下却鄙视它,视其为愚蠢,也不能信它。在这方面,他还不如木头,除非圣灵在他里面动工,激发并产生信和其它取悦神的美德,以及顺服(662页)。
⑸从某种意义上说,人并非石、木。石、木不会抗拒,既不懂也感觉不到自己身上发生的事,而人在皈依神之前,却能藉其意愿抗拒神。所以,皈依前,人的确是理性生物,被赐予理解力,但那不是在神性之事上的理解力;也被赐予意愿,但它不能意愿任何能引向得救的良善。对于自己的救赎,他仍旧无能为力,在这方面,他比木、石还要糟糕(672,673页)。
⑹整个皈依是圣灵独自的运作、恩赐和作工,圣灵凭自己的力量和权能通过圣言,如同在被动物体上那样在人的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实施和操作这一切,人在此毫无作为,纯粹被动。然而,被动的方式又不像从石头上雕刻石像,或在石蜡上刻印章,毕竟石蜡既无知识也无意愿(681页)。
⑺某些教父和现代学者的著述宣称:“神只在人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吸引他”,故人的意愿在皈依方面起到某种作用。但这种说法不符合正规教义,因为它支持了一个错误观点,即人类在皈依上拥有选择的权力(582页)。
⑻在受制于理性的外在、世俗之事上,人尚留有几分理解、能力和官能,不过,这些可怜的余留极其微弱。而且,这些天赋由于微不足道而被遗传病玷污和毒害,以致在神眼里毫无价值(641页)。
⑼皈依使人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在此过程中,人并未与圣灵合作,因为人的皈依是唯独圣灵的工作,并无外援(219,579,663页,附录143页)。然而,一旦重生,人就能凭圣灵的能力合作,尽管当时他的合作极其软弱。他照着圣灵带领、主宰和引导他的程度和时期而行善事。不过,他不像两匹马同拉一辆车那样与圣灵合作(674页)。
⑽原罪并非实际犯下的罪行,而是人的性质、实质和本质中根深蒂固、与生俱来的某种东西。它是一切实际罪恶,如堕落的思想、言论和邪恶行为的源头(577页)。这败坏人整个性质的遗传病就是可怕的罪恶,事实上是一切罪恶的开始和起头,一切过犯从中如同从根部和源头那样流出(640页)。这罪就像是属灵的麻风病,完全侵入到至内在的肺腑和心脏的最深处,人的全部性质因着它而在神眼里完全被玷污和败坏。由于这种败坏,人自身受到神律法的指控和定罪,以致于我们天生就是愤怒之子、死亡和诅咒的奴隶,除非我们因着基督功德的恩典而从这些邪恶中得到释放和解救(639页)。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完全缺乏或丧失了与我们在伊甸园一同被造的神起初的公义或形象,这就是使人在一切神性或属灵之事上完全无能为力、愚痴和蠢笨的根源。丧失神的形像后,取而代之的是,人在心智、理解、内心和意愿方面,遭受其整个性质和全部能力,尤其灵魂的较高和主要官能的至内在、最恶劣、最不可思议和难以形容的败坏(64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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