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6.简要分析:当约翰看到“新耶路撒冷由上帝那里从天而降”时,“坐宝座的”(也就是主)向他说了这些话。(关于“新耶路撒冷”象征新教会,将在下一章解释。)至于为何在新教会信仰之教义的真理被揭示和接受之前,当今教会信仰之教义必须首先被揭露和拒绝,原因在于它们这是因为它们没有一点或在任何细节上是一致的,因为当今教会之教义建立在这样的信仰上:是否拥有教会的本质,在这样的信仰中是不可知的。教会的本质——将自身与一位上帝的信仰相结合的诸要素——是義、好行为、悔改、守神性之法的生活;由于这些与信仰一起影响并感动着人的意欲和思维,所以它们使人与主联合,主与人联合。因此,由于这些要素没有一个能迈入当今教会信仰的第一道门槛,也就是与称义的活动都无关,于是就不可能知道这种信到底在人的里面,抑或不在;因此,也就不可能知道它到底是个什么事物,或者仅仅是个概念。因为有人说,人在称义的活动中如同一根木桩或一块石头,就其接受而言,他既不能意欲,也不能思考,更不会合作;甚至不能在最小程度上使自己适合或适应(n.15c,d)。
因此,由于没有人能猜出,更不用说知道此信是否在他里面;因而它到底是绘画的一朵花,还是田野里的一朵花在他里面;或者是一只飞过他身边的鸟,还是在他里在已筑巢的鸟;人可以通过什么标志或迹象来知道呢?如果回答说,因着此信产生的義、好行为、悔改和守(神性之)法而知,当他们仍然坚持认为这些事与信仰没有任何关系时,那就留给明事理的人们来决定,看看那些与信仰无关之事是否可以作为证明信仰的标志。因为他们断言,他们的信仰既不需要上述事来被保守,也无需它们来保持(n.12m,n)。由上所述可得出以下结论:在当今教会信仰之中并没有任何属于教会的东西,因而它什么也不是,只是个概念而已。既然如此,那么这样的信仰理所当然被拒绝;诚然,是它拒绝自己,因为当中没有任何值得被教会认可的东西。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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