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2

BE92.简要分析:

BE92.简要分析:“减少那日子”意味着结束当今教会并建立一个新的;因为,如上所述,马太福音第二十四章描述了基督徒教会的衰落和败坏、直至完成和终结以及主在那时降临的连续阶段。至于“若不减少那日子、凡有血气的、总没有一个得救”的原因在于当今教会的信仰是建立在三位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任何拥有这一观念的人都无法上天;结果,无人能持当今教会之信而上天,因为三位上帝的观念会渗入信仰的全部和每一部分;此外,在那样的信仰中,没有从義的行为带来的生活。当今教会信仰不能与義相联并结出果子或好行为(n.47-50)。在一个人里面形成天的要素有两样:信之理,義之善——信之理产生主同在的效果,指明通往天上的道路;而義之善产生与主联合的效果,并引人入天。每个人在那里照着他对真理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光明中,照着他对良善的喜爱之情被引入相应的温暖中。由前文(n.48)可知,对真理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信,对良善的喜爱之情是本质上的義;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教会与天是一体的);此三者已不存在于当今教会之中,当今教会建立唯信之上(这个主题已在前文充分说明)。

圣治 #145

145.⑸自我强迫不

145.⑸自我强迫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前面(103-104节)说明,人有思维的一个内在和一个外在,它们就像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高层之物和低层之物那样彼此有别。它们因如此有别,故既能分开行动,也能联合行动。当一个人基于外在思维说话和行动,不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时,它们分开行动;当一个人按着他的内在思维和意愿说话和行动时,它们联合行动。后一种状态是诚实人的特征,前一种状态是不诚实之人的特征。

由于心智的内在和外在如此有别,所以内在甚至会与外在争战,并通过争战强迫它服从或同意。当一个人认为邪恶是罪,并因此决心停止邪恶时,争战就产生了;因为当他停止时,门就打开了;当门打开时,主就把占据内在思维的恶欲逐出,并植入对良善的情感以取代之。这一切都是在内在思维中完成的。但由于占据外在思维的恶欲快乐无法同时被逐出,所以一场争战就在思维的内在与外在之间产生了。内在思维想要逐出这些快乐,因为它们是邪恶的快乐,与内在思维现在所享有的对良善的情感不一致。它想用一致的良善快乐来取代这些邪恶快乐。良善的快乐就是那被称为仁之良善的。争战就是由这种对立产生的;争战若变得更加激烈,就被称为试探。

既然人之为人是由于他思维的内在,实际上就是人的灵,那么明显可知,当一个人强迫他的外在思维同意,或接受其情感的快乐,也就是仁之良善时,他就是在强迫自己,显然,这不违背理性和自由,反而与它们一致,因为正是理性发起了这场争战,而自由则继续它。此外,自由本身与理性一起住在内在人中,并从那里进入外在人。

所以,当内在得胜时,如当内在使外在同意并服从时的情形,主就赋予人自由本身和理性本身。因为这时,主把人从本身为奴役的地狱自由中带出来,把他带入本身为真自由的天堂自由中,并赐给他与天使的相交。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我们,所有犯罪的都是奴仆,主叫那些通过圣言从祂接受真理的人得自由(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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