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672.凡具有健全理性的人都能看到,在洗澡时洗脸、洗手、洗脚,或洗四肢,甚至洗整个身体,只不过是洗去污垢,使人的形体在世人面前看起来干净。谁不明白,这样的洗涤不会进入人的灵,也不会使它同样干净?因为任何小偷、抢劫者和强盗都可以洗自己,直到皮肤闪闪发光;但这会洗掉偷、抢、盗的性情吗?难道不是内在流入外在,并产生它的意愿和理解力所追求的结果,而不是外在流入内在吗?后者是反常的,因为它违反秩序;而前者是正常的,因为它符合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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