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

BE9.《协和信条》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真实的基督教 #256

256.举例说明这一

256.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怒气、愤怒、报仇被归于神;经上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以及做其它类似的事。如果人以孩子般的单纯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敬畏神,避免得罪祂,那么他就不会因这种单纯的信仰而被定罪。但如果他在自己里面确认这些事,以至于相信怒气、愤怒、报仇,以及从邪恶发出的一切类似的事存在于神里面,神出于怒气、愤怒、报仇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那么他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真正的真理;真正的真理是,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样一个人不能发怒、愤怒或报仇。在圣言中,这些事被归于神,是因为这是表象。这些是真理的表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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