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9

BE9.《协和信条》

BE9.《协和信条》关于更正教的教义。

新教中关于称义的教义——取自《协和信条》:以下选段摘自那被称为“协和信条”的书册,它由参与《奥格斯堡信纲》制定的那些人所写。因为各选段将标明出处,所以我采用1756年于莱比锡出版的版本。

真实的基督教 #149

149.(4)主在那

149.(4)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这些强大效果。主在那些信祂的人里面运作圣灵差遣所指的这些能量,或说在他们身上实施强大的效果,也就是说,这些人被主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邪恶中洁净,最终拯救,这一点从前面(TCR 107节)引用的所有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证明,那些信主的人拥有拯救和永生;这一点尤其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祂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的灵说的。(约翰福音7:38, 39))

启示录:

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源于圣言的教义真理,“预言”表示教义,而“发预言”表示教导教义;“对耶稣的见证”是指出于对祂的信仰的承认。在以下经文中,对祂的见证具有同样的含义:

米迦勒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那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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