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8.简要分析:关于启示录中有七章论述了更正教之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两章论述天主教中的教会堕落状态,以及二者的这些状态(正如当今存在的)如何遭受谴罚,已在《揭开启示》一书中详细解读,绝非凭空揣测,而是有充分的证据。在第十二章中提到的“龙”象征更正教使上帝为三,使主为二,使義信分离,视他们的信、而非義为属灵与拯救(AR532-565,以及附录见闻AC566)。如此信进一步在第十三章以“两个兽”来描述,其中一个从海里上来,另一个从地里上来(AR567-610,以及附录见闻AR611)。在第九章中提到的从无底坑上来的蝗虫也象征这样的信仰(AR419-442)。得到确认的如此信仰在第十一章中以“灵意上叫所多玛和埃及的大城”来象征性表示,两位忠诚的见证人在此被杀(AR485-530,尤其在AR500-503,以及附录见闻AR531)。它们还在第九章中被称为“无底坑”,有烟从无底坑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都因这烟昏暗了,然后蝗虫从烟中出来(AR421-424)。
390.记事六: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汹涌澎湃的流水声,于是就朝那方向走去。当我走近时,喧闹声停止了,换成了仿佛一大群人的嘈杂声。然后,我看到一幢满是破洞的建筑,四围有墙,嘈杂声就是从这里发出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我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在辩论超自然的话题。他是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说这话的。“我可以进去吗?”我问。“可以,不过,别说话。”我得到许可,准许让非基督徒与我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他们信仰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命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善事,是否是宗教信仰的善事。他们一致强调,他们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说,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之善,只不过是道德之善;这些善行有助于世俗的成功,但无助于救恩,唯独信有帮助。他们是这样证实的:“倚靠人意愿的良善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相连呢?出于人的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挂钩呢?基督的功德不是救恩的唯一途径吗?人的作为如何能与圣灵的作为连接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行一切事吗?这三者不是因信称义行为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并且依旧是信的状态及其发展中唯一有效的方法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就象前面说的,它无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就会有人的意愿在其中,而人的意愿必视这善为一件功德,那么倒不如叫它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有两个非基督徒站在门厅守门人旁边,听到这些话后,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出于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然后,他们向守门人打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他们说,“你在撒谎。他们分明是演员,从他们说话的方式就能判断出来。”于是,我离开了。我来到这幢建筑,以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和我所描述的这一切,都是主神性指引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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