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86

BE86.撒迦利亚书

BE86.撒迦利亚书中的“公山羊”也用来象征这样的人:我的怒气向牧人发作、我必惩罚公山羊(撒迦利亚书10:3)。还有以西结书中这些话:(看哪、)我必在羊与羊中间、公绵羊与公山羊中间施行判断、你们在美好的草场上吃草还以为小事吗、剩下的草、你们竟用蹄践踏了、一切瘦弱的(绵羊)、你们用角抵触、以致使它们四散、所以、我必拯救我的群羊不再作掠物(以西结书34:17,18,21,22),以及接下来的经文。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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