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3.简要分析:但以理书中如此说:我见了异象的时候、见有双角的公绵羊、两角都高、这角高过那角、更高的是后长的、我见那公绵羊往西、往北、往南抵触、自高自大、我正思想的时候、见有一只公山羊从西而来、遍行全地、这山羊两眼当中有一非常的角、它往公绵羊那里去、向它发烈怒、折断它的两角、将绵羊触倒在地、用脚践踏、这山羊的大角折断了、又长出四个非常的角来、四角之中有一角长出一个小角、向南、向东、向荣美之地、高及天象、将些天象和星宿抛落在地、用脚践踏、并且它自高自大、以为高及天象之君、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将真理抛在地上、我听见有一位圣者说话、又有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他对我说、到二千三百日(原文是: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但以理书8:2-14)。很明显,这是预言教会未来状态的异象,因为它说“除掉常献给君的燔祭、毁坏君的圣所、公羊将真理抛在地上”;此外还说“一位圣者说、这除掉常献的燔祭和施行毁坏的罪过、将圣所与军旅践踏的异象、要到几时才应验呢”,并且“到晚上和早晨、圣所就必洁净”。“晚上和早晨”象征旧教会的结束,一个新教会的开始。
309. 就属世之义而言,“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表示不杀人,不对他造成致命伤害,不残害他的身体。它也表示不对人的名字或声誉做出任何极端伤害,因为对很多人来说,名声与生命同样宝贵。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杀人”包括意欲杀害的敌意、仇恨和报复的情感。杀意就隐含在它们里面,就像藏在木头灰烬下的余火。地狱之火正是这火,不是别的,因此才会有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等说法。这些激情是意念层面的“杀人”,不是行为层面的“杀人”。倘若无须顾忌触犯法律、遭到反击或报复,这些激情就会爆发为行动,尤其是意念当中包含背叛或凶残的意味时。从主的话明显可知,这种仇恨就是谋杀: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不可杀人”;又说“杀人者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理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地狱之火。(马太福音5:21,22)
原因在于,意念中的一切其实是意愿的行动,因而就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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