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神性三位一体
163.前面论述了神创造者和创造,还论述了主救赎主和救赎,最后论述了圣灵和神性运作。既然如此论述了三位一体神,那么也有必要论述在基督教界已知,然而又未知的神性三位一体。因为只能通过这个教义,才能获得正确的神观。在教会,正确的神观就像圣殿中的圣所和祭坛,或像坐在宝座上的国王头上的冠冕和手中的权杖,因为整个神学体系都取决于一个正确的神观,就像一条链子取决于第一个链环一样。如果你们相信,每个人都照着他的神观而在天堂有自己的地方。事实上,神观就是一种试金石,用来检验金和银,也就是说,检验人的良善和真理的品质或性质。因为若不从神那里,人就没有得救的良善;人也没有不从良善的至内层或核获得其品质的任何真理。但为了擦亮双眼清楚看到神性三位一体的性质,对它的解释需要分成以下几点:
(1)有一个神性三位一体,即父、子和圣灵。
(2)父、子和圣灵这三者是一位神的三个要素,它们构成一体,就像灵魂、身体和运作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一样。
(3)在创世之前,这神性三位一体并不存在;而是在创造之后,就是当神道成肉身时,它才被提供并存在,然后出现在主神救赎主和救主耶稣基督里面。
(4)在思维观念上,来自永恒或创世之前的三个神性位格的三位一体是三神的三位一体;这种观念无法通过口头承认一位神来消除。
(5)使徒教会并不知道三个位格的三位一体,它是由尼西亚议会提出或孵化出来的,然后被引入罗马天主教会,并由此被引入与它分离的各教会。
(6)从尼西亚的三位一体和亚他那修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一种扭曲整个基督教会的信仰。
(7)这就是主在但以理书、福音书和启示录中所预言的“荒凉的可憎和从未有过,将来也不会有的灾难”的源头。
(8)出于同样的原因,除非主建立一个新天堂和一个新教会,否则没有肉体能得救。
(9)从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断言的三位格(其中每一个都独为神)的三位一体中,产生了关于神的许多不一致、荒谬和异质的观念,这些观念都是幻想和怪胎。
现逐一解释这些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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