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159.唯独主拥有生命,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我就是复活,就是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过来。(约翰福音11:25)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又:
圣言就是神。生命在祂里头,这生命就是人的光。(约翰福音1:1, 4)
此处的“圣言”是指主。约翰福音:
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人唯独被主引领和教导,这一点从下列经文清楚看出来,约翰福音:
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若不是从天上赐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马太福音:
人不能使一根头发变黑或变白。(马太福音5:36)
在圣言中,“头发”表示最微不足道的事物。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