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158.对天使,尤其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来说,这个真理不仅通过理性,还通过直接的感知被证实。后者感知到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流注,并凭他们的智慧知道,所流入的爱和智慧就是他们的生命,因此他们说,他们靠主,而不是靠自己存活;他们不仅这样说,还喜欢并愿意这样。然而,表面上看,他们似乎靠自己活着。事实上,这种表象在他们那里,甚至比在其他天使那里更强烈;因为如前所示(42-45节),人与主结合得越紧密,在他自己看来,他越明显是自己的主人,然而也越清楚地认识到他属于主。几年来,我被恩准处于这种感知和表象;所以完全信服,我的意愿和思维,无一来自我自己,只是看似来自我自己;我还被允许意愿和喜欢这样。我能用来自灵界的大量其它例子来支持这个真理;但目前这两例就足够了。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