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0.为了证明他们的上述主张,我将引用《协和信条》(n.9)的以下内容,以免有人认为上述指控是不正当的。十诫的第二块石版中规定的行为是民事责任,是人们自己能做到的外在敬拜;以为凭这些行为可以称义,是个愚蠢的想法(p84,85,102)。应将好行为完全排除在因信称义之事以外(p.589,590,591,704-708)。好行为绝不会成为称义的理由(p.589,702,附录p.62,173)。好行为不能保守救恩也不能保守信心(p.590,705,附录p.174)。悔改也无济于因信成义(p.165,320,附录p.158)。悔改仅仅在于向上帝祷告,承认福音,表达感谢,服从管治,并顺从呼召(p.12,198,附录p.158,159,172,266)。生命的更新同样也与称义无关(p.585,685,688,689,附录p.170)。过顺服的全新生活的热心既无济于信心,也无济于称义(p90,91,690,附录p167)。重生之人不在律法之下,而是从其束缚中解脱出来,他们只在律法之中并在恩典之下(p.722以及别处)。重生之人的罪被基督之功所遮盖(p641,686,687,719,720)。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其他类似的段落。由此可以看出,所有新教徒,福音派也好,改革宗也罢,都同样教导唯信称义(如上所示n.17,18)。
22.神-人里面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这一点可在人里面,如透过一面镜子般看出来。如前所述,人里面有许多,甚至无数事物;但人仍感觉它们如同一个。凭感觉,他对自己的脑、心、肺、肝、脾、胰一无所知,同样对眼、耳、舌、胃、生殖器,以及其余器官里面的无数事物一无所知。正因他无法凭感觉知道这些事物,所以在他自己看来,他如同一个整体。原因在于,所有这些都处于这样一个形式,以致一无所缺;因为它是从神-人那里接受生命的一个形式(如4—6节所示)。处于这种形式的所有事物的秩序和关联造成的感觉和由此而来的观念是:它们似乎没有那么多,也并非不计其数,而是一个。由此可以推断,在人里面似乎构成一体的许多、甚至无数事物在真正的人,也就是神里面是有区别的一体,甚至是区别最为显著的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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