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8.当一个人相信以神圣方式所启示的那些事是真的,并信赖上帝的应许,信就因着听(道)而来。信是人得救的开端,是一切称义的根据与基础,没有信就不可能蒙上帝悦纳并进入他的众儿女的团契中。称义乃是藉着信、望、爱产生;离了望与爱,这样的信不是活的,是死的信,不能与基督相结合。人应当合作;他有能力或进或退,要不然任何东西都无法赐给他,因为这样的话,他将如同一具行尸走肉。对称义的接受使人更新,它的成就乃是在他合作的情况下、藉着基督之功在他身上的应用,于是得出:行为是有功的。不过,因为它们乃是靠着恩典、藉着圣灵才能行出来,又因为唯独基督有功德,所以上帝视他自己在人里面的恩赐为有功;由此得出,任何人都不可将任何功德归给自身。
298.就属灵之义而言,神之名表示教会通过圣言所教导的一切,主借此被呼求和敬拜。所有这类事物综括起来就是神之名。因此,“妄称神之名”表示将这类事物引入无聊的闲谈、假话、谎言、诅咒、巫术或咒语中。这也是辱骂和亵渎神和祂的名。以下经文表明,圣言和教会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因而一切敬拜,都是神之名:
从日出之地,我名将被呼求。(以赛亚书41:25)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各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必向我名焚香。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然而,当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时,对我的名嗤之以鼻。(玛拉基书1:11-13)
万民各奉自己神之名而行,我们却奉耶和华我们神之名而行。(弥迦书4:5)
耶和华立祂名之处,他们当在那里敬拜祂。(申命记12:5,11,13,14,18;16:2,6,11,15,16)
祂的名表示祂的敬拜。
耶稣说:“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集,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马太福音18:20)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女。(约翰福音1:12)
不信的,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信了祂,就可以因祂的名得生命(约翰福音20:31)
耶稣说:“我已将祢的名指示他们,还可指示他们”。(约翰福音17:26)主说:“我在撒狄有几个名”。(启示录3:4)
还有很多其它类似经文,其中神之名表示从神发出的神性,祂藉此被敬拜。而耶稣基督之名则表示整个救赎,祂的整个教导,因而整个救恩。“耶稣”表示藉着救赎的整个救恩;“基督”表示藉着其教导的整个救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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