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72

BE72.该教会处于

BE72.该教会处于末期,不再有任何信之理,因而再无義之善,这是显而易见的。信仰的诸谬消灭了教义诸理,生活的诸恶烧毁了義之诸善。哪里有信仰的诸谬,哪里就是生活的诸恶;哪里有生活的诸恶,同样,哪里就有信仰的诸谬(在适当章节将会详细论证)。至于为何迄今为止人们不知道“世界(原文是:世代)的末了”乃是象征教会的末期,是由于当诸谬被教导,由诸谬导致的教义被相信并奉为正统时,不可能知道该教会已走到尽头,因为谬被视为理,理被视为谬,于是谬驳斥理并将其抹黑,就像墨汁倒进清水,或煤烟涂抹白纸。人们皆相信,并且当今世代的博学者皆声明他们沐浴在福音至明亮的光照下;但事实上,就福音的一切意义而言,他们陷入幽暗之中;因此,一块白班覆盖着他们双眼的瞳孔。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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