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7.从《特兰托会议信纲》中收集的罗马公教会关于称义的教导,可以总结并排序如下:亚当的罪渗透到全人类,他的状态、并因他全人类的状态变得败坏,与上帝疏远,他们因此成为仇敌和愤怒之子。于是,上帝慈悲地差遣他的儿子来和解、赎罪、补偿、满足、因而救赎,通过这些工作,他成为公义。通过在十字架木头上向父上帝献上自己为祭,因此通过他的受难和宝血来成就和应验这一切。唯独基督配受功德,他的功——出于恩典——被父上帝藉着圣灵归算、属于、应用、传递给(由此作为接受者的)人。通过如此方式,亚当的罪从人那里被除去;然而,贪欲作为犯罪的诱因仍留在人里面。称义是罪得赦免,由此导致人的内在发生革新,从愤怒之子变为恩典之子;人与基督的结合得以成就,从而重生,成为他身体之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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