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714.为了细节可以按它们的顺序和联系而联结在一起,普遍性的存在是有必要的,它们源于普遍性,并在普遍性中持续存在,或安歇于普遍性。还有必要的是,细节要处于回应它们普遍性的某种形像,或说细节要与它们的普遍性具有一些相似之处,否则,整个世界及其一切部分都会灭亡。这种关系使宇宙中的一切事物从创造的第一天起直到现在,都保持了完整性,并将继续保持完整性。众所周知,宇宙中的一切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这是因为一切事物都是由神出于爱之神性良善通过智慧之神性真理创造的。你任取一物,一个动物,一棵灌木,或一块石头,你都会发现这三个最普遍的原则,或三个基本的普遍性以某种关系而被刻在它们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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