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634.但真相必须公开。当对三位神的信仰被引入基督教会时(这发生在尼西亚议会期间),他们就驱逐了一切仁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因为这两者与心理上敬拜三位神,嘴上敬拜一位神完全格格不入。事实上,这时心智否认嘴上所说的,而嘴否认心智所想的;最终既不相信三位神,也不相信一位神。由此清楚可知,自那时起,基督教的圣殿不仅裂开,而且已经沦为废墟;自那时起,无底坑的口就开了,便有烟从坑里往上冒,好像大火炉的烟,日头和天空昏暗了,有蝗虫从烟中出来,到了地上(启示录 9:2, 3;参看《揭秘启示录》对这些事的解释)。自那时起,但以理所预言的荒凉开始并增加了(马太福音24:15),鹰围着那信仰及其归算而聚集(马太福音24:28,“鹰”在那里是指目光锐利的教会领袖)。可能有人会说,这种信仰毕竟是在一次由众多主教和学者组成的议会上通过一致投票确立的;但当罗马天主教议会也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教宗代牧权、呼求圣徒、拜圣像和骨头、圣体分擘礼、炼狱、赎罪券等等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当多特议会亦通过一致投票确立了可憎的预定论,把它誉为宗教守护神时,人们还能信赖议会吗?但我的读者,不要相信议会,而是相信圣言;转向主,你就会被光照;因为祂就是圣言,也就是说,是圣言中的神性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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