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347.关于信仰的形成方式:它是通过人靠近主,从圣言学习真理并照之生活实现的。首先,信仰是通过人靠近主而形成的,因为系信仰,或系得救信仰的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信仰来自主,这一点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信仰是在主里面的信仰,这一点从前面(TCR 337-338节)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大意是:人当信子。由于信仰来自主并在主里面,所以可以说,主就是信仰本身,因为信仰的生命和本质都在主里面,因而来自祂。
其次,信仰是通过人从圣言学习真理而形成的,因为就其本质而言,信仰就是真理;事实上,进入信仰的一切都是真理;因此,信仰就是在人的心智中闪闪发光的一大批真理,或真理的复合体;因为真理不仅教导人应当相信,还教导他应当相信谁、相信什么。真理必须取自圣言,因为通往救赎的一切真理都在圣言中;它们是有效的,因为它们是主赐下的,因而被刻在整个天使天堂;因此,当人从圣言学习真理时,他就进入与天使的交流和联结中,这种交流和联结的紧密性超出他的意识。没有真理的信仰就像没有内核或内在实质的谷粒,碾碎后只产出麸皮;而由真理形成的信仰就像有用的谷粒,碾碎后产出面粉。总之,信仰的本质是真理;如果真理不进入并构成信仰,那么信仰只是像刺耳的哨声;但当真理进入并构成信仰时,信仰就像传扬救恩的好消息的声音。
再次,信仰是由人照着真理生活而形成的,因为属灵的生活是遵行真理的生活,真理在付诸于行动之前,并没有真正地活着。脱离行为的真理只是思维;除非它们也成为意愿的一部分,否则它们只在人的入口处,因而不是从内在在他里面。意愿才是人本身,思维只在它与意愿结合的量和质上而是人。学习真理却不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在田里撒下种子,却不把它耙进去的人;结果,种子因雨水而泡胀,从而被毁掉,变得一文不值。但学习并实践真理的人,就像一个播下种子并把它耙进去的人;然后,雨水使种子长成庄稼,可以用来作食物。主说:
你们既知道这些事,若是去行就有福了。(约翰福音13:17)
又说: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圣言明白了,并结出果实来。(马太福音13:23)
还说:
凡听见我这话就去行的,好比一个谨慎的人,把房子盖在磐石上。凡听见我这话不去行的,好比一个愚蠢的人,把房子盖在沙土上。(马太福音7:24, 26)
主的一切话都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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