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149.(4)主把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主把差圣灵所表示的这些恩惠赐给那些信祂的人。也就是说,这些人靠着主得以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从恶中洁净,最终得救。这一点从前面(107节)所引用的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证明,那些信主的人拥有救恩和永生。另外,还有以下经文:
耶稣说,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耶稣这话是指着信祂之人要受圣灵说的。(约翰福音7:38,39)
还有:
预言中的灵意乃是为耶稣作见证。(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意”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真理。“预言”一直表示教义,“说预言”则表示教导教义;“为耶稣作见证”表承认信祂。在以下经文中,为祂作见证也有同样的含义:
米迦勒的使者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胜过那龙。那龙离开了,去与祂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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