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8

BE68.关于義(c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圣治 #95

95.由于主与人并人

95.由于主与人并人与主的结合都存在,所以法版有两块,一块为主,一块为人。人在何等程度上貌似凭自己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使他能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然而,人若不遵守他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邻),就无法遵守主的石版上的律法(这些律法都涉及爱主)。一个杀人犯、盗贼、通奸者或作假见证者怎么可能爱主呢?理性岂不告诉我们,这个样子和爱主是自相矛盾吗?这不是魔鬼的样子吗?魔鬼除了恨主,还能干别的吗?但当一个人远离杀人、通奸、盗窃和假见证如地狱时,他就能爱主。因为这时他把脸从魔鬼转向主;当他把脸转向主时,主就把爱和智慧赐给他。爱和智慧通过脸,而不是通过项背进入人。由于与主的结合只通过这种方式实现,所以这两块石版被称为约;约是在双方之间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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