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94.主与人的结合并人与主的相互结合是通过爱邻如己和爱主高于一切实现的。爱邻如己唯独在于对邻舍诚实、公正,不对他心怀仇恨或充满报复欲,不说他的坏话或诋毁他,不与他的妻子通奸,不向他做类似这样的任何事。谁看不出,那些做这类事的人并未爱邻如己?但那些因这类事是反对邻舍的邪恶,也是反对神的罪而不去做的人,则会诚实、公正、友善、忠信地对待邻舍。由于主就是如此行的,所以一种相互结合就产生了。当有了一种相互结合时,凡一个人向邻舍所行的,都是从主而行的;凡他从主所行的,都是良善。那时,他的邻舍不是这个可见的人,而是这个人里面的良善。爱主高于一切唯独在于不向圣言施暴,因为主在圣言中;不向教会的圣物施暴,因为主在教会的圣物中;不向任何人的灵魂施暴,因为每个人的灵魂都在主手里。那些避开邪恶如骇人之罪的人就爱主高于一切。但除了那些爱邻如己的人以外,没有人能做到这一点,因为这两种爱本质上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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