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8.关于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可从他们关于唯信称义之教导的相关内容中看出:信乃是出于公义而归算给人,并不需要行为(n.12a);此信被称为公义并非因義而成就(n.12b);好行为当完全排除在论及称义和永生的话题之外(n.12f);好行为并非必需作为得救的原因,得救必须要有好行为这一立场要被拒绝(n.12g,h,i,k);信仰与救恩不用靠着好行为来保护和保持(n.12m,n);与称义归给好行为,这样的好行为有害(n.14g);灵的作工,或恩典的作工——跟随信并作为信的果子——无助于人的得救(n.14d);以及其它地方。由所有这些内容可明显看出,这样的信与義毫不相关;倘若扯上关系,反而有害于得救,因为对信产生危害,这样就使得信不再成为得救的唯一方法。关于当今教会之信不能与義相联,在前文已作解释(n.47-50);因此,这可以说是天命如此,改教者们出于他们的信仰势必充满热情地拒绝義与好行为;因为倘若他们将義与信联合,那就好比将猎豹与绵羊、豺狼与羊羔、老鹰和鸽子相联。这样的信还在《启示录》中被描绘为豹(13:2),并在《揭开启示》中加以解读(AR572)。但是,教会无信,无義之信,各是什么呢?没有信与義的婚姻又是什么教会呢?(请参阅n.48。)信与義的结合构成教会本身,它构成由主现在建立的新教会。
225.由此清楚可知,只要人活在自然界,他就能被允许进入关于属灵事物的智慧,还能进入对它们的爱;这一切能够发生并且的确发生在那些纯属世的人和那些属灵的人身上;但区别在于:属灵人由此被改造,而同样按着这些方法,纯属世人却没有被改造。表面上看,纯属世人似乎喜欢智慧;但他们喜欢智慧只是像奸夫喜欢好女人那样,也就是说,他把这个女人当成一个高级妓女来爱,对她说甜言蜜语,送她漂亮衣服,然而私下里却论到她说:“她无非是卑贱的妓女,我要让她相信,我爱她是因为她满足了我的情欲;如果她满足不了,我就一脚踢开她。”这种人的内在人就是这奸夫,而他们的外在人则是这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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