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4

BE64.十五、从当

BE64.十五、从当今教会的信仰中已经产生、并且还可能产生各样怪胎——例如,直接凭怜悯可瞬时得救;预定论;上帝并不关注人的行为,只在乎人的信;義(charity)与信(faith)之间并不相连;在皈依宗教中,人就像根木桩;以及其它许多邪说:类似的还有关于洗礼和圣餐礼的,他们根据唯信称义之教条推导出这些圣礼理应带来的益处;还有关于基督身位之说。这些邪说从初期直到如今,除了源自以三位上帝观为根基的教义,再无其它源头。

真实的基督教 #299

299.就属天之义而

299.就属天之义而言,“妄称神之名”表示主针对法利赛人所说的话: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32)
“亵渎圣灵”表示亵渎主之人身的神性和圣言的神圣。在属天或至高之义上,“耶和华神的名”表示主的神性人身,这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父啊!荣耀祢的名。”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 。(约翰福音12:28)
你们奉我的名无论求什么,我必成就,叫父因儿子得荣耀。你们若奉我的名求什么,我必成就。(约翰福音14:13,14)
这也是主祷文中“尊祢的名为圣”(马太福音6:9)的属天之义,同样是《出埃及记》(23:21)、《以赛亚书》(63:16)中之“名”的属天之义。因为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如马太福音12:31,32所述),这就是此诫命的属天之义,它后面还加了一句:“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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