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VIII.主将良善归算给每个人,而地狱将邪恶归算给每个人
650.主将良善,而非邪恶归算给人;而魔鬼(即地狱)将邪恶,而非良善归算给人。这个真理在教会是新事物,因为在圣言中,经上常说,神发怒、报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试探,这一切都属于邪恶,因而就是邪恶。但关于圣经那一章(TCR 215, 226, 254, 256-258节)已经说明,圣言的字义是由诸如被称为表象和对应的那类事物构成的,以便外在教会与内在教会,因而世界与天堂可以有一个结合。那里还说明,当这些东西在圣言中被读到时,这些真理的表象本身,在从人传到天堂时,就会变成真正的真理,即:主从不发怒,从不报复,从不恨恶、诅咒、惩罚、投入地狱,或试探,因而从不向人行恶。我在灵界经常观察到这种转变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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