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VII.主是人里面的仁爱和信仰,人是主里面的仁爱和信仰
368.教会之人在主里面,主也在他里面,这一点从以下圣言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4, 5)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一书:
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约翰一书4:15)
然而,人自己不能在主里面,但在他里面来自主的仁爱和信仰能在主里面;这两者使他成为本质上的人。为了让理解力在某种程度上清晰地理解这个深奥的真理,我们要按以下顺序来探究它:
(1)人通过与神结合而拥有救赎和永生。
(2)与父神结合是不可能的,只有与主结合,并通过主与父神结合才是可能的。
(3)与主的结合是相互的,也就是说,主在人里面,人在主里面。
(4)这种相互结合是通过仁爱和信仰实现的。
下面的解释将使这些要点的真实性变得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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