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2.已看出这些不过是人的属性与上帝并不相称(尽管被归与上帝)的那些人,为了捍卫曾经被构想出的称义体系,并以正直的表象来掩饰它,就声称发怒、报复、诅咒之类的话是基于他的公义,因此在圣经中的多处提及,可以说适于上帝。但是,在圣经中上帝之“怒”用来象征性表示世人里面的恶,因为它与上帝相背,所以被称为上帝之“怒”。因此,并非上帝向人发怒,而是那人里面的恶向上帝发怒。又因为恶与罚相随,善与赏相伴,所以,当恶惩罚作恶之人时,在恶人看来貌似上帝惩罚他。这种情形就像罪犯将刑罚归咎于法律,或者玩火者将烧伤归咎于火,或像指责一个人为保护自己而拔出的剑,因为他冲向剑尖时被刺伤。这是上帝的公义。更多内容可在《揭秘启示录》一书中看到,该书论到上帝中以及来自上帝的公平公义(AR668)。关于将发怒归于上帝的解读(AR635);以及关于上帝报仇的解读(AR658)。但这仅是字面上的意思,因为文字是根据现象和对应写成的;从属灵意义的角度来看并非如此,因为灵义是真理在自身光明之中。我可以肯定地说,天使无论何时听到有人说上帝因愤怒而决定咒诅人类,并视人类为敌,还通过他儿子——就像通过从他自己生下的另一位上帝——而与人类和解,对他们的影响不亚于有人因肠胃紊乱而呕吐;他们惊呼:“将上帝说成这样,太疯狂了!”
148.这种人的内在与外在好比包着糖衣的毒药;或先知的弟子采摘并放在汤里的野瓜,吃的时候,都喊叫说:“锅中有致死的毒物”(列王记下4:38-41)。它们还好比从地中上来的兽,两角如同羊羔,说话好像龙(启示录13:11);后来,这兽被称为“假先知”。这种人又好比强盗,住在城里时行为道德,言谈理性,而一回到森林,就成了野兽。或他们好比海盗,在岸上像个人,到了海上就成了鳄鱼。这些人在岸上或住在城里时,就像披着羊皮的黑豹,或穿着人的衣裳、戴着人面具的猴子那样四处走动。
他们也好比涂脂抹粉的妓女,身穿花边白丝裙,但一回到家,就在嫖客面前脱光衣服,把病传给他们。我从灵界多年的经历得知,那些发自内心否认圣言的圣洁和主的神性之人就是这副模样;因为在灵界,所有人一开始都被保持在他们的外在,但之后他们会被引入内在,到那时,喜剧就变成了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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