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146.启2:26.“那得胜又坚持我工作到底的”表示那些与邪恶和虚假争战,被改造,实际上处于仁,由此处于信,并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的人。“得胜”是指与邪恶和虚假争战(可参看AR 88节);“工作”是指行为中的仁和由此而来的信(AR 76, 141节)。显然,“坚持工作到底”是指处于它们,并保持在其中,直到生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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