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真实的基督教 #263

263.很少有人明白

263.很少有人明白主是如何成为圣言的,因为人们普遍认为,尽管主能通过圣言光照和教导人,但祂不能因此被称为圣言。然而,要知道,每个人都是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并且每个人都因此而与众不同。由于意愿是爱的容器,因而是这爱的一切良善的容器,理解力是智慧的容器,因而是属于这智慧的真理的一切的容器,所以可推知,每个人都是自己的爱和自己的智慧,或也可说,是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人之所以是一个人,没有其它原因,而且人里面也没有其它东西是人。就主而言,祂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因而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祂通过成就圣言中的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而成为这一切。因为只思考真理、只说真理的人就成为这真理;只意愿良善、只实行良善的人就成为这良善。由于主成就了包含在圣言中的一切神性真理和一切神性良善,无论在属世意义上,还是在属灵意义上,所以祂成为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而成为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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