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230.有人可能会以为,真正真理的教义能通过圣言的灵义来获得,灵义通过对应的知识而得到。但教义不是通过灵义来获得的,只是被说明和证实。因为如前所述(TCR 208节),一个人有可能会利用某些熟知的对应关系,通过把它们连接起来,用来证实他早已牢记在心的某个先入为主的观念而歪曲圣言。此外,唯有主将灵义赐给人,祂保护灵义,就像保护天使天堂一样,因为天堂处于灵义。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