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175.使徒教会对永恒的位格或三位格的三一一无所知,这一点从使徒教会的教义,即所谓的《使徒信经》明显看出来。该信经包含这些话: 我信神,全能的父,天地的创造者。我信耶稣基督,祂的独生子,我们的主;祂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我信圣灵。 这里没有提到什么永恒的子,只说因着圣灵成孕、从童女马利亚所生的子。因为他们从使徒知道,耶稣基督是真神(约翰一书5:20);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使徒传讲要信祂(使徒行传20:21);祂拥有天上地下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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