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38

238.这些属世人或

238.这些属世人或唯物主义者,当看到各人民的宗教活动时,会确认反对圣治。如,他们看到有些人完全不知道神;有些人拜太阳和月亮;还有些人拜可怕的偶像、雕像,甚至死人;尤其看到伊斯兰教被许多国家和民族接受,而基督教仅限于欧洲这个可居地球上的最小区域,甚至在那里还处于分裂状态;在基督教界,有些人为自己索取神性权柄,想被拜为神,召唤死人;还看到有些人将救恩置于他们当思想和谈论的一些话语,却轻视他们当做的善事;很少有人活在自己的宗教信仰中;此外还有过去的所有异端邪说,以及今天仍存在的一些异端邪说,如贵格会、摩拉维亚教派和再洗礼派等等;再就是犹太教仍旧存在。否认圣治的人从这些事得出结论:宗教本身什么都不是,但作为一种约束还是需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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