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237

237.凡拜自己和自

237.凡拜自己和自然的人,当看到世上那么多不敬虔的人做出那么多不敬虔的事,甚至为此夸耀,却不见神因此作出任何惩罚时,都确认反对圣治。当看到反对虔诚、公义和诚实之人的阴谋诡计甚至也能得逞;在司法和商业领域,不义战胜公义时,更是确认反对圣治。当看到不敬虔的人在政府和教会中位高权重,声名显赫,财富充足,生活奢侈;而另一方面,敬拜神的人却穷困潦倒时,尤其确认反对圣治。当想到战争被允许发生,导致那么多人被屠杀,那么多城市、民族和家庭被洗劫,以及胜利在谨慎的一方,有时不在公义的一方;指挥官是否是一个义人无关紧要,以及其它类似的事时,他也确认反对圣治;然而,按照圣治的律法,这一切都是被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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