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6

BE6.关于自由意志

BE6.关于自由意志。

(a)自由意志绝不会因亚当犯罪而被毁,尽管它因此有所损害和扭曲(第6次会议,第1章)。

(b)无论谁说人的自由意志——在被上帝感动和激动的情况下——完全不能通过赞同(激动与呼召他的)上帝来配合,由此来决定并预备自己接受称义的恩典;或者无论谁说,即使他这么想,也不能不同意,只能像某个无生命的东西那样仅仅处于被动,什么也做不了;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4条)。

圣治 #185

185.获知这一事实

185.获知这一事实的最好方法就是了解人死后在灵界的状态。在那里,在那些曾在物质界变得强大富有,但在其强大富有中只关注自己的人当中,大多数人一开始谈论神和圣治,就好像他们从心里承认它们。但那时,他们因清楚看见圣治,并从中看到自己的最终命运,也就是说,他们要下入地狱,于是就联合那里的魔鬼,然后不仅否认神,还亵渎神,最后陷入如此疯狂,以至于承认更强大的魔鬼为他们的诸神;他们最强烈的渴望就是也成为诸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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