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7.我预见到被灌输了如此信仰中似是而非之说的很多人如今会说:“理性如何能明白神学之事?神学不是超越理性的属灵之事吗?因此,如果你可以,那就请解释一下救赎和称义的奥秘吧,以便让理性可以看清并顺从。”这个奥秘因此被披露如下:谁不知道上帝是独一的,除他以外没有别的上帝;上帝是爱本身和智慧本身,或者他是善本身和理本身;正是这位上帝自己——在关于神性之理,也就是道(Word)方面——降临并呈现为人,来驱除诸地狱,因而从人身上除去被罚入地狱的惩罚,他是通过争战并获胜来征服魔鬼,也就是征服地狱,因为地狱在当时侵犯并在灵性上杀戮每一个来到世上的人;之后,他通过将神性之理与神性之善在他的人(HisHuman)里面的结合而荣耀了他的人,因而回到他从其所出的父那里?人若理解这些,《约翰福音》中的以下话语就能被领受: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我从父出来、到了世界、我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28);从这些陈述中可以明显地看出,如果没有主的降临,就不会有世人得救,而那些信他并过良善生活者得救。如此信仰在圣经的启发下如同在光天化日中清晰可见;这是新教会信仰的形式(如n.116,117所示,其中说明了新天和新教会信仰的普遍和具体形式)。
52. (2)人若不知道何为秩序,知道神就是秩序,祂在创世的那一刻就将秩序引入宇宙及其万物中,就很难清楚理解神的全能、全知和全在。由于不理解神在创造宇宙及其万物时所赋予它们的秩序,有何等多、何等大的荒唐谬论悄然潜入人的思想,并因此通过教会创始人的头脑溜进教会,这一点仅从下文(56-58节)对这些谬论的列举就能看出来。不过,首先,我在此阐明我所说的秩序的一般定义,即:秩序就是构成一个形式的部分、实质或元素的排列、界定和活动的品质;这就是它的状态的来源;状态的完美由智慧通过它的爱产生,而状态的不完美则是因贪欲而失去理智的后果。这个定义用到了实质、形式和状态这些术语,实质也是指形式,因为每一个实质就是一个形式。所有这些因是形而上学的抽象术语,故不可避免地显得非常晦涩难懂。不过,在下文,这种晦涩会通过举例说明被驱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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