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6

BE56.针对上述内

BE56.针对上述内容,在此补充这个从天上来的奥秘:上述所有似是而非的东西,根据它们的证明,居住在人们心智中,捆绑成一束,或者结合成一团。它们还同时进入教会之教义的每一主张之中;以至于论及信、義、悔改、归算、称义等任何主题时,它们都会进入每一细节并被包含于其中。人自己并未意识到这些似是而非的东西是如何在每一个主张中积累或聚集;但是与人同在的天使清楚这一点,他们称其为“malua”,即混乱和幽暗。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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