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5.即便这些东西可能(出于表象和谬误进行推理)在记忆以下层面被证实,但有哪位明智者看不出它们只能进入记忆,而不会进入记忆之上的知性*呢?对人的知性而言,里面有两种光,一个来自天上,另一个来自世上。来自天上的光是属灵的,流入到记忆以上的心智;来自世上的光是属世的,流入到记忆以下。通过后一种光,人可以证明但凡他乐意证明的东西,能将其证明为真,也能证明为伪;经过证明,他能将伪谬完全视为真理。(正如最近发表的《婚姻之爱》作品某则见闻(n.233)中所说的那样。)附注:*intellectum,英文intellect,与才智、认知、思维等相关。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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