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0.義不能与当今教会之信相合,因而好行为不能从任何婚姻中被产生的原因:归算供应一切——赦免罪恶,让人称义,重生,成圣,赋予天上的生命并因此得救,所有这些白白得来,人什么都不用做;那么,应当与信相合的義,无非是个多余和徒劳的东西,仅仅是对归算和称义的附属和补充,对归算和称义却毫无用处,这样的義又算什么呢?此外,如上所示(n.39,40),建立在三位上帝之上帝观这个基础上的信是错误的;在自身为義的这个義也无法与错误的信相联合。还有两个原因可让人相信当今教会之信与義之间并无联合的纽带:其一,因为他们视自己的信为属灵,视義为属世的道德,认为属灵与属世不能相联;另一个原因是,唯恐有来自人的东西,因而人以为值得回报的功德流入他们的信,他们唯独以信为得救之法。此外,義与那个信之间没有联结,但与全新的信却可以相联(关于此信,请参阅n.116,117)。
396.然而,为了使本章的内容,以及接下来关于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TCR 463-508节)、改造和重生(TCR 571-625节)等章节的内容可以清晰地呈现在理性之光中,有必要先说一说以下主题,即:意愿和理解力,良善和真理,总体上的爱,具体的世界之爱和自我之爱,外在人和内在人,以及纯属世和感官人。这些主题必须阐明,否则,人的理性视觉在试图理解或感知接下来的内容时,就像一个人在浓雾中穿梭于城市的街道,直到找不到回家的路。因为与理解力分离,或没有理解的神学是什么呢?当阅读圣言时,如果理解力不被光照,那么这不就像手里拿着一盏没有点燃、不发光的灯,就是五个愚拙童女所拿的那种没有油的灯吗?因此,我将按顺序论述每个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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