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398.(2)良善和真理。
(a)宇宙中所有处于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凡不与这两者有关的事物,都不能存在于天堂中或世界上。这是因为良善和真理这两者都从神发出,而一切事物都来自神。
(b)由此清楚可知,人有必要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两者如何彼此关注,又如何彼此结合;这种知识对教会之人来说尤其必要,因为正如天堂的一切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教会的一切也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因为天堂的良善和真理也是教会的良善和真理。
(c)按照神性秩序,良善和真理应结合,而不是分离,因此它们应为一,而不是二。因为它们从神发出时,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天堂也是结合在一起的,因此在教会必须结合在一起。在天堂,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被称为天堂的婚姻,因为那里的所有人都处于这种婚姻。因此,在圣言中,天堂被比作婚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而天堂和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天堂和教会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那里的人以真理接受神性良善。
(d)天使所拥有的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该婚姻,无一来自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或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教会之人也是如此。
(e)既然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就像一种婚姻,那么很明显,良善爱真理,真理反过来爱良善,各自都渴望与对方结合。没有这种爱和这种渴望的教会之人不在天堂的婚姻中;因此,教会还不在他里面,因为正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构成教会。
(f)良善多种多样。一般来说,有属灵良善和属世良善,这两者在真正的道德良善中结合在一起。正如良善有很多种,真理也有很多种,因为真理属于良善,是良善的形式。
(g)良善和真理怎样,邪恶和虚假在相反的意义上也怎样。也就是说,正如宇宙中所有符合神性秩序的事物都与良善和真理有关,所有违反神性秩序的事物则都与邪恶和虚假有关。再者,正如良善喜欢与真理结合,真理喜欢与良善结合,邪恶则喜欢与虚假结合,虚假喜欢与邪恶结合。此外,正如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是从良善和真理的结合中产生的,一切非理性或疯狂和愚蠢都是从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中产生的。从内层来看,邪恶和虚假的结合不是婚姻,而是通奸。
(h)既然邪恶和虚假是良善和真理的对立面,那么很明显,真理不能与邪恶结合,良善也不能与邪恶之虚假结合。如果真理与邪恶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它被歪曲了;如果良善与邪恶之虚假联结,那么它就不再是良善,而是邪恶,因为它被玷污了。但不是邪恶之虚假的虚假可以与良善联结。
(i)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邪恶,由此处于虚假的人,都不能知道什么是良善和真理,因为他相信自己的邪恶是良善,因而相信自己的虚假是真理。而另一方面,凡通过确认和生活而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的人,都能知道什么是邪恶和虚假。这是因为一切良善及其真理本质上都是属天堂的,而一切邪恶及其虚假本质上都是属地狱的;属天堂的一切都在光明中,而属地狱的一切都在黑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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