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真实的基督教 #22

22.属世人凭自己的

22.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根本不可能认识到,神是它本身,是独一无二,是最初的源头,被称为存在和彰显本身,是一切存在或生成之物的源头。属世人凭自己的理性只能理解属自然之物,这与其理性的本质一致,因为自婴儿至童年时,就没有别的东西曾进入他的理性。然而,人受造是为了既成为属世的,也成为属灵的,因为他死后还会继续活着,然后活在那些在世时属灵的人当中。为此,神提供了圣言,祂在圣言中不仅揭示了祂自己,还揭示了天堂和地狱的存在,每个人根据自己的生活和信要么在天堂,要么在地狱活到永远。而且,在圣言中,神揭示了祂是自有或存在,是它本身,独一无二的源头,这源头自我存在,因而是首先的,或是初,是万有的源头。
凭着这启示,属世人是能提升自己越过自然,因而越过他自己,然后看到诸如属神之物。然而,他只能好像隔着一定距离看到,尽管神就在每个人身边。因为就其本质而言,神就在他里面。因此缘故,祂离那些爱的人非常近,爱他的人就是那些照祂诫命生活并信祂的人,这些人仿佛能看到祂。何为信,不就是人的灵能看到事实的确如此吗?何为照着祂诫命生活,不就是在行为中承认祂是救赎和永生的源头吗?然而,那些其信不是属灵的,而是属世的,也就是说,纯粹是知识,因而生活属世之人,虽然确实看到神,但距离非常遥远,只有在他们谈论神时才会看到。这两组人之间的区别就象那些站在晴天白日下看到并触摸旁边的人和那些站在浓雾中分不清是人,是树还是石头的人之间的区别。
或就象那些生活在高山上的城市中,并四处活动,与其同胞交谈的人和那些从那山顶上俯视,却分辨不出他们所看到的是人,动物还是雕像的人之间的区别。确切地说,就象那些站在某个星球上,并在那里看到他们的同胞之人和那些站在另一个星球上,用望远镜看向前一个星球,声称他们看到那里有人,而事实上,他们只能大体辩认出象月球明亮区域的陆地轮廓和如暗斑一样的海洋之人之间的区别。这就是那些有信,同时过着仁爱生活之人在心里所看到的神,以及从祂发出的神性之物和那些只有关于信和仁的知识之人之间的区别,因而是属世人和属灵人之间的区别。然而,那些否认圣言的神圣性,却象披在肩上的麻袋那样四处携带宗教信仰的人则看不到神,只是象鹦鹉那样重复“神”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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