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新教会教义纲要 #5

BE5.关于信仰、爱

BE5.关于信仰、爱、善工和功德:

(a)使徒宣称,人因信白白被称为义,这些话所被理解的意义在公教会一如既往地被持守并表达;也就是说,说我们藉着信而成为正义,因为信是人得救的开始,是一切被证明为正义的根基,没有信,就不可能与上帝修和,不可能进入上帝众子的团契之中。至于说我们白白地被称为义,是因为没有任何在称义之前的事情——无论是信仰又或行为——配得称义的恩典本身;即是恩典,就不是来自行为,要不然恩典不再是恩典(第6次会议,第8章)。

(b)尽管没有一个人是正义的,但我们主耶稣基督受难之功可以与人相通,这样的相通被作用于称义之举中,藉着基督至圣的受难之功,上帝的爱由圣灵注入到那些被称为义之人的心中,并留在里面。因而在称义之举中,连同他的罪得赦免,这人接受一切被耶稣基督立时注入到他里面的东西,信、望、爱被灌输在他里面。不过,除非爱参与到信仰中,否则信无法与基督完美相连,更不能构成基督身体中一个有生命的肢体(第6次会议,第7章,第3节)。

(c)基督不但是信他之人的救赎者,还是信他之人当顺从的立法者(第6次会议,第16章;法规第21条)。

(d)没有行为的信仰是死的,是徒然的,因为在基督耶稣里,既不是受割礼产生果效,也不是不受割礼,而是藉着仁义来作工的信仰产生果效。因为信若离了望和爱,就无益于永生;为此他们还当听从基督所说的:“你若要进入永生,就当遵守诫命”。如此,被瞬间重生,接受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他们被吩咐将这真正的基督徒之义保持洁白无暇,作为耶稣基督赐给他们的义袍,来取代亚当因不顺服而为自己和我们所失去的,以至于可以呈现在我们主耶稣基督的审判台前并得永生(第6次会议,第7章)。

(e)有能力从耶稣基督自身源源不断注入到那些称义者里面,如同从头注入到身体各部分,或好比从葡萄树到各枝子。这能力总是领先、伴随并跟从着他们的好行为,若没有它,这些好行为在上帝面前无论如何都不会被接纳且没有任何价值。因此,可以相信,对于那些被称义的人而言,再不会缺乏什么使他们被判定为应得永生;凭借在上帝里面被完成的那些行为,将在适当的时候赋予他们的永生(第6次会议,第16章)。

(f)当我们说到某人正义时,并非说人自己有正义,那被称为我们的正义其实是上帝的正义,因为上帝借着基督的功德将它注入到我们里面。因此,任何一个基督徒都不能信靠或荣耀自己,全是主的工作,他对我们的善如此伟大,他恩准我们把这些视为仿佛是我们的,这全因他的恩赐(第6次会议,第16章)。

(g)就自身而言,我们无能为力做什么,但有了主的合作,因着他加强我们力量,使我们凡事都能。因此,人自己没有任何可以夸耀的,所有的荣耀都在基督里,我们在他里面活着,在他里面配得称义,在他里面与上帝修和,产生与悔改相称的果子,这些果子有从他那里得到的功效,由他将它们提供给父,藉着他被父接受(第14次会议,第8章)。

(h)无论是谁,若说人可以凭借他自己的行为——或通过人性的能力做成,或通过律法的教导而做成,不需要藉着基督耶稣的圣恩,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条)。

(i)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圣灵预先的启示,不需要圣灵的帮助的情况下,人能够相信、希望、爱(也就是说,有信、望、爱),或者应该能悔改,以至于称义的恩典可被赋予他;这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3条)。

(k)无论是谁若声称:在没有基督的正义、并因他的正义而让我们值得被称为正义的前提下,人可以成为正义;这样说的人是该受诅的(第6次会议,法规第10条)。在此就不一一列举更多章节了,大部分与信仰和善工的结合,以及它们被分离后的谴罚。

真实的基督教 #146

146.(3)“圣灵

146.(3)“圣灵的差遣”是指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尤其对神职人员来说,神性能量和运作,或神性能力和活动,是指光照和教导。前面所列举的主的运作,即改造、重生、更新、复活、成圣、称义、洁净、罪的赦免,以及最终的拯救,从主流入神职人员和平信徒,并被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接受(约翰福音6:56; 14:20; 15:4, 5)。然而,神职人员尤其接受光照和教导,因为这些与他们的职责有关,按立圣职就自带这些。此外,当牧师满怀热情地讲道时,他们相信自己受到默示或神启,就像主的门徒一样,主向门徒吹气说:

你们受圣灵。(约翰福音20:22; 马可福音13:11)

有些人甚至肯定地说,他们已经感受到了流注。但他们要格外小心,不要说服自己相信,许多人在讲道时所表现出的热情是他们心里的神性运作。因为狂热分子,以及那些处于极端的教义虚假的人,甚至那些轻视圣言,敬拜自然而非神,可以说把仁爱和信仰扔进后背的袋子里的人也能感受到一种类似、甚至更强烈的热情。他们在讲道和教导时,会把这个袋子挂在前面,就像一种反刍的胃,他们从中提取并反刍出他们所知道的东西,作为听众的食物。热情,就本身而言,是属世人的强烈热忱,或说属世人中热的爆发。如果它拥有对真理的爱在里面,那么它就像降临到使徒身上的圣火,如使徒行传所描述的那样:

有舌头像火舌一样向使徒显现出来;分开落在他们每个人身上;他们就都被圣灵充满了。(使徒行传2:3-4)

但如果这种热情,或强烈热忱,或热的爆发里面隐藏着对虚假的爱,那么它就像在木头里闷烧的火,这火会突然燃烧起来,并烧毁房屋。如果你否认圣言的神圣和主的神性,那么我恳请你把袋子从背上取下来打开,如你私下里自由所做的那样,你就会看到。我知道,以赛亚书中的“路西弗”所指的那些人,就是那些属于巴比伦的人,当进入教会,尤其登上讲坛(特别是那些自称耶稣会成员的人)时,就会被一种热情冲昏头脑,对许多人来说,这种热情来自地狱之爱;比起那些其热情来自天堂之爱的人,他们会更激烈地提高嗓门,从胸中发出更深沉的叹息。后面(TCR 155节)我们会看到,除了光照和教导外,还有两种属灵运作与神职人员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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